這一個階段的我
從茫然很快地確定了我要和無緣人離婚
開始
證據蒐集
我很清楚地知道 這段婚姻全部是因為先生外遇引起
因為
一旦外遇 我無法接受
男女感情是很純粹的兩個人
這樣的狀態對我而言才是最舒服最適合的
因此
給了我自己一段很不長的時間傷心怨恨後
開始結束這段沒有意義的婚姻
從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他不出現(鄉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是沒有強制性的)
並不會因為一造不到場(兩造指的分別是聲請人與相對人)
聲請人就是請求調解的一方
相對人則是對象
到他自己提出要判決離婚
一路上沒有誠意也不承認自己的錯誤
更加讓我堅信 不必心軟再動搖了(女人果然是水做的)
看 Peter Su真的滿療癒的 年輕小弟弟對愛不同的見解很中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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